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田理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
2019-11-21 16:32

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或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理明享有的诉讼权利。

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

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委原书记田理明(正处级)涉嫌受贿一案,,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蔚县人民检察院向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 ,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近日,由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田理明在担任枣强县委副书记、县长、县委书记期间,, ,为他人谋取利益,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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